进口废铜操作流程-国内进口企业请求的条件:
1.请求进口的公司有必要是依法建立的企业,有使用进口废物和污染防治的能力设备
2.请求要进口的的废铜须被列入:国家约束进口的可用作质料废物目录
3.废铜的收货单位有必要有国内收货人资质
4.废铜进口的进口单位有必要是外经贸部有关规定核定或同意的企业
进口废铜操作流程-请求流程:
1.请求单位和进口公司共同到环境保护局请求“进口废物请求书”
2.环境保护局查实后,由请求单位自行找经国家环保总局认定具有进口废物环境危险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其评价,并出具:进口废物环境危险评价陈述表
3.请求人将第二步取得的表呈送当地环保局审阅,经过后送省环保局复审,最后由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假如经过,则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国家环保总局进口废物同意证书
进口废铜操作流程-请求时需求提交请求材料如下:
1.书面请求陈述。
2.《进口可用作质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请求表》。
3.《进口可用作质料的固体废物加工使用企业环境保护陈述》。
4.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切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和日期)。
托付署理进口的:署理进口企业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进口可用作质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署理进口合同复印件;
5.企业契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办理规定的必要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书(或陈述表、登记表)及其同意文件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同意文件的复印件;
(3)需求进口固体废物试出产的企业,应当提供试出产同意文件的复印件。
6.请求表填报的出产场所的相片及其文字说明
包含厂区入口及厂牌、厂区概览、质料和制品储存场所、加工使用场所)、设备、设备、污染防治设备设备的彩色相片及文字说明。
7.企业环保制度和办法
(1)有关经营状况记录簿样本;
(2)环境监测等环境办理制度文本(包含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目标和频率,以及应急监测预案);
(3)有关环境保护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的规章制度;
(4)相关工作人员和办理人员的环保训练材料等;
(5)相关防止进口不契合国家环境保护操控标准的固体废物的办理制度和办法。
8.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状况
(1)请求主动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使用企业监督办理状况表(23号布告附四);
(2)请求约束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使用企业监督办理状况及初审意见表(23号布告附五);
(3)不管请求主动类还是约束类,均需提交6个月以内的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陈述;
(4)假如污水、不行使用废物托付其他单位处理的,需求提交托付合同和被托付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危险废物有必要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9.应当施行强制性清洁出产审阅的企业,应提供经过清洁出产审阅评价检验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没有进行评价检验,则提供清洁出产审阅陈述、向环保部门递送的评价检验请求及回执的复印件。